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必定份额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由于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针对工伤危险程度,对职业的区分为三类,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区分概况。
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工伤保险费的工资、薪金和其他工作性收入的金额上限。根据国家规定,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应当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具体数额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例如,某地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该地区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15000元。如果一个职工的月工资为10000元,那么他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15000元,缴费比例为0.5%,应当缴纳75元的工伤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数额以当地人社部门的规定为准。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保险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分为三类六档,即一类行业的缴费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二类行业一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8%,二类行业二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二类行业三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5%;三类行业一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8%,三类行业二档为职工工资总额的3.3%。
工伤保险缴费根据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来确定的。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此外,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分类,还需要支付工伤补充保险的缴费标准,具体标准为一类行业每人每月四元,二类行业每人每月六元,第三类行业每人每月八元。如果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征缴;高于300%的,按300%征缴。
什么是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意思是:参保单位为参保人缴纳工伤保险所依据的缴费基数,具体为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其中,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劳动报酬的总和。目前,我国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在0.5%到2%之间,用人单位需根据职业类型选择缴纳。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实践中,社会保险机构认定的工资总额,是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对其中个人缴费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进行了调整,即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