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赔偿申请强制执行会输吗?
工伤赔偿强制执行不会输
因工伤赔偿而向***申请执行的,并不表示申请人就一定能拿到赔偿款,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在***取了必要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依法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人也可能不能拿到赔偿款。
但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较小,如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有一定的财产的,工伤赔偿款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执行到位的。
交强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能同时报吗?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两者没有冲突,并且,依据的法律不同。工伤险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险)依据的是《保险法》。出险时,两险的伤残和死亡待遇可以同时享受(例外规定:以比例报销方式赔付医疗费的,医疗费合并赔付额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用,即医疗费不可重复赔付)。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根据劳动法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保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是不能代替工伤保险的。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是可以申请同时报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是会有一定冲突,***用的是补充报销原则。
工伤保险什么时候交的?
我国工伤保险应该是在2004年的1月开始交的
因为我们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是2004年1月开始执行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都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费率是根据单位性质不同,缴费比例从0.5%~1.5%之间,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用。
什么是工伤保险?企业必须强制为员工缴纳吗?
不可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样,断缴了就不能马上使用了。两种保险的使用再开启的时间有差别。
而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是公司缴纳的,个人不需要承担,如果公司没有这部分缴纳费用,申请公章和提交材料都是公司,它怎么享受呢?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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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_a***_]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后,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另外,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肢、矫形器、***眼、***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参保职工的工伤医疗费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器具等、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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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6个月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在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经批准转入有产科医疗服务机构生产或流产的(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这里的生育保险需要说一下。6个月是国家规定,地区规定有的地方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更多,9个月或者是一年等其他的情况。
工伤保险亦称工业伤害保险、因工伤害保险、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由社会统筹的方式建立基金,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致残,或因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以及对职工因工死亡后无生活来源的遗属提供保障的制度。
我国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我国实行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工伤保险基本原则:
一是无过错原则。即使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为工伤。
二是个人不缴费原则。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医疗等保险区别的地方。这是因为劳动者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付出了生命和健康权。这在国际上也形成了共识。
三是风险共担、互助互济原则。
四是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这是与其他商业保险相区别的地方。
五是补偿、预防和康复相结合原则。
六是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在工伤保险制度中,因工和非因工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职业病伤害,因为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艺流程有直接关系,所以待遇标准要比其他社会保险高。
七是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的原则。八是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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