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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支付表,工伤保险支付表怎么填

  1. 工伤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后怎么报销?
  2.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中如何证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
  3.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单位付款,该出院了,我应该保留什么证据呢?

工伤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怎么报销

工伤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后就不可以报销了,如果确定是工伤的就不能用医保结,这种可以去医院办理退费再报工伤,建议你问清到底能不能确认工伤。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此外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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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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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由此可见,因公受伤后,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不可以一起报的。社会保险是用来保障和维护人们最基本利益的,而非是人们用来盈利的手段。所以不可能同时使用两种保险给予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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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中如何证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

关于社保法中关于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法律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到地方上就成了兜底了,因为关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其他情形不知道有哪些法律条文能提供支持?所以就成了兜底了,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主要是针对过去一些劳动者因工受伤,但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相互推诿甚至注销,导致职工求诉无门的情况。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医疗保险身上,尤其是***出现第三者责任的时候,有的人没有缴纳车辆的保险,然后就开始推诿,走法律程序又非常慢,正常医疗保险又不能报销。

所以,对于社会反响比较大的这两种情况,国家适时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规定。

专门针对工伤保险待遇,如果遇到以下四类情况,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待遇。

第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登记备案的。以前的时候,单位没了,也就代表责任主体没了,职工的利益就掉坑里了,这样怎么办?由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是社保部门的责任;理论上职工享受不到工伤待遇也是相关***部门的职责履行失职导致。所以,相关部门应当把责任承担起来。因此,企业注销后相关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第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的。社保部门承担起相应责任之后,相应的赔偿义务就转嫁给社保基金,社保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部门讨要相应垫付的工伤待遇,就把工伤人员解脱出来了。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偿还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偿还数额财产,以拍卖所得偿还所欠数额。

第三,经仲裁、诉讼后仍然不能获得工伤待遇,***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第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正常的认定程序,不需要职工举证。只要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就可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职工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在规定[_a***_]内不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所以,说一般最长只有八个工作日,这样一般也不会耽搁工伤职工的治疗。

为了约束用人单位,人社部征求意见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中明确规定,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待遇的,将会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

不过相应的条例应当经过立法程序,才能推出实施。随着我们国家信用体系的建设,这一方面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格。

工伤保险实际上缴费标准非常低一般每月也就几十元,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建议用人单位一定要缴纳。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单位付款,该出院了,我应该保留什么证据呢?

单位付款了,说明单位还是很有道义的。

发生工伤了,医院住院期间你不需要保留什么,因为这些都是单位需要留存的,跟你关系不大。

你急需要做的是要先弄明白单位交没交工伤保险,这个很重要,这关系到你以后会和单位如何处理关系。如果单位缴纳工伤保险了,大部分钱都会由工伤保险支付,单位一般会配合你申请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以后你的费用都要由单位承担,你以后很有可能会和单位产生***,那么你就需要防备单位了。

如果你是在一个不正规的单位受了工伤,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首先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然后需要证明你是在工作期间受伤。

然后要及时申报工伤,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申报工伤,你也可以自己去申报,不需要必须通过单位,首先要确定,你这次受伤是不是工伤。

如果受伤比较重,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残,确保你以后能获得什么赔偿。

确定了工伤,进行了伤残鉴定,然后由当地的工伤保险中心告诉你都可以获得什么补偿,然后就是重要的一步,向单位索赔了。

题主所说,单位垫付了医药费,可以免去向单位医药费索赔,直接索赔其他的就可以了,这些证据需要单位留存,他替你垫付了医药费,你不需要操心。

你好,根据小哥经验与实践,小哥很乐意为你排忧解难:

你的问题其实不难解决,当前医院住院治疗档案管理很规范,保存较完备,手续证明是可以重复开,并盖上社会认可的公章

一、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3、工伤认定书;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停工留薪鉴定书; 6、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7、银行工资流水账单等。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你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二、注意事项

如果你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你要先搜集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工伤认定。有有需要,可申请劳动监察部门协助取证。

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具体情况可致电咨询电话是当地区号12333

以上解释,是否清楚?如果需要,关注小哥,一起探讨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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