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期间导致骨折,公司说没监控***报不了工伤保险怎么办?
很明显就是公司在欺骗你。照公司的说法,意思是每个岗位都需要安装摄像头咯?!真是***。不叫报不了工伤保险,而是去做工伤认定申请!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开具一张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所需资料后会给你一张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然后会给你一个鉴定时间表(里面有鉴定时间、地点、单位等信息),鉴定须知单,还有一张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按照给定时间,去鉴定就可以了。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
男子入职6分钟身亡被认定工亡,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将承担100多万,如何看待此事?
这是一起非常悲惨的事故,也凸显了职业安全和劳动保障的重要性。作为雇主,公司有责任保障员工的安全,而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合理,也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同时,这也提醒雇主,不能只关注公司的利益,而忽视员工的权益和生命安全。我希望相关机构和企业能够从这起事故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做好职业安全和劳动保障措施,尽量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这也提醒着我们作为员工有必要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保障。尤其是在工作过程中需要高度集中精力的任务及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任务中,应该加倍小心。同时,我们也应该主动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等,及时进行***和申诉,避免自身权益受损。总之,此事提醒我们应该让工伤保险更加健全,企业更加尊重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员工也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让职业安全和劳动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和科学。
这样的***非常令人痛心和震惊。作为劳动者,有权享受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死亡时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和照顾。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在员工意外身亡后必须为其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这也提醒雇主必须认真履行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制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同时,***也应该加强监管,对违反工伤保障制度和工作安全规定的企业加强处罚和监督,确保工人权益得到保障,避免重复发生此类悲剧。
这是拿命去碰瓷儿呀。
在没有签订合同之前,他还不是你的员工。你们之间还没有形成法定的雇佣关系。只是一个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出了意外。
好比一对男女去民政局办结婚证,进大厅排队时,一个人突发急病死了。那么他们两个是什么法律关系?是不是说他们有结婚的意向,并且已经进了民政大厅,就可以认定他们是法定夫妻关系那?
一个歌手去歌厅求职,老板说你唱个歌,展示一下才艺吧。歌手上台没唱几句突然急病发作死了。你觉得这老板该赔多少钱?100万?
公民个人无论安全还是职业,应该得到保护。这种保护应该是来自社会共识和法律。而不是让无辜者当背锅侠。
这种把社会问题转移视线,变成个人之间问题的法律,实际上都是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