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工伤住院补助标准?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徐州工伤认定流程和手续?
徐州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手续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这通常由用人单位来负责,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用人单位需要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准备并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接着,劳动保障部门会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事故的调查核实以及对伤情的鉴定等。
最后,根据审核结果,劳动保障部门会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受伤的职工将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认定为非工伤,则不会得到赔偿。
请注意,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审核[_a***_]的几率。同时,如果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保留好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徐州工伤认定的基本流程和手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但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先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工伤申请登记:用人单位或个人可以向辖区社保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处会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填写《接待登记簿(工伤)》留存备查1。
受理时限: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为受理时限。如果用人单位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受理时限123。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书面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单位或个人,社保处应当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留存1。
材料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2。
工伤认定申请信息录入:工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社保处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在规定时限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1。
材料补正: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列出缺少的所有材料1。
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但自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1。
审批延期: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或需要等待劳动争议处理结论后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可以等待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结论后作出,并履行审批手续1。
送达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以及认定工伤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及其他需要送达的文书,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相关单位1。
以上流程和手续遵循《工伤认定办法》和《规定》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