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续交还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按照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有被动离职条件和失业登记条件。
被动离职条件是指非因本人原因离职,失业登记条件是指申领失业补助金前必须先作失业登记。
这两个条件表明原单位已作退工登记且登记办理退保手续。即是职工社会保险续交的状态下是可以登记失业并申领失业补助金;同时在享受失业补助金,未取消失业登记状态下,任一家用人单位都不可作招工登记和办理社保。
申领失业补助金后如何续保?
启封社保续交。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用交任何社保的费用的,以后续保时也不用交纳滞纳金,对将来的保障影响甚微。领完后如果是本地人的话,可以到社保局转为个人缴费模式,或是找到新工作单位后,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个人没有能力缴费或没有单位续交的话,可以作继续封存,直到有缴费能力后。
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单位并开始续交社保费用时,单位的人事部会为你办理社保的启封手续的,而不需要你自己去办理,同时次月停止领取失业金。失业期间的社保费用是不用补缴的。
失业金领完之后,自行缴纳社保,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纳职工养老与职工医保。这时候需要找前工作单位办理停保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关系就由单位缴费转到个人缴费。然后带着离职证明或解决劳动关系协议、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到社保大厅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个人续缴事项。
2、以持有当地户口的居民身份缴纳居民医保。如果是有本地户口的,可以以居民身份缴纳居民医保。首先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去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准备***、户口本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再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纳
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并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续保。
因为失业补助金是一种直接给予失业人员的救济金,而不是一种长期的保险制度。
因此,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需要注意及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如果失业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并满足相关条件才能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
此外,下岗、[_a***_]、疾病等的情形也会影响续保的条件和期限。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同时参加培训、学习或创办企业等活动,可以在申请续保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增加获得续保的可能性。
在续保前,还需要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和政策,以避免因疏忽而引起续保失败或违法行为。
已领取了四个月失业补助金,现转灵活就业方式续保,以个人形式补缴这四个月社保,失业补助金还需要退还吗?
已领取4个月失业金,现在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社保,补缴前4个月社保费用,之前领取的失业金是否需要退还?
失业金是社保部门给予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要求失业前失业保险缴纳满1年,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或者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时,按照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同(年限越长,申领月数越长),逐月领取失业金。
那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之前领取的失业金是否需要退还呢?如果不需要退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退还、什么时间节点停止发放失业金呢?
失业金的领取月数、能享受到的待遇
一,关于最高领取月数:
“被动失业”或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只要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按照《社保法》规定是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的。但现实中失业个体之前也有差别,有的人最多可以领1年,有的人却可以领1年半甚至两年,这其实与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有关: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直接决定失业金的领取月数:
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在1-5年的,最高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3-12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在5-10年的,最高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金(15-18个月);
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在10年以上的,最高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金的领取月数与前次失业后应领而未领的月数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举个例子讲,之前失业保险缴纳了4年,失业后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但领了7个月后再就业了,剩余5个月未领;再就业后失业保险又缴纳了2年,再次失业,此时失业保险累计缴纳了6年,可以领取15个月失业金,加上前一次应领未领的5个月,可以最高领取20个月。
二,关于相关待遇:
领取失业金期间,待遇包括两方面,一是按月打卡发放的失业金、二是医疗保险待遇;
1,失业金是临时性保障,发放标准不会太高,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当然也存在地区差异,通常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下限。
2,除了按月领取失业金以外,另一块待遇就是医疗待遇。失业后,社保断缴,医疗待遇随之中止,而按照《社保法》第48条的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无需个人缴纳,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什么情况下,失业金终止发放?
失业金终止发放,总体可以概括为三种情况:
一是领取月数到期:
比如失业保险累计缴纳满3年的,最高领取12个月养老金,***设12个月后依然未实现再就业,失业金也随之停止发放,相关的医疗待遇也会随之终止;
二是实现再就业:
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再就业的,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以在职职工的身份缴纳社保,此时失业金随之停止发放;
三是其他4种情况:
这4种情况包括应征入伍、移居境外、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指定部门或相关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以上4种情况下,失业金也会随之停止发放。
领取失业金期间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失业金是否随之停止发放?
言归正传:领取了4个月的失业金,如今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失业金随之停止发放吗?领取的4个月失业金是否需要退还?
可以很明确地说,这种情况下,之前领取的4个月失业金是不用退还的,但就是否“停止发放”的问题上,地区之间是存在差异的:
首先,失业后,鼓励再就业或者灵活就业,因此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续保,那么之前无论领取了几个月的失业金,均不需要退还,全国都是这个标准;
再就是是否会停止发放失业金?
这个问题相对复杂,就目前政策来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城市允许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就是领取失业金与缴纳养老保险之间并不存在冲突的问题,即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直至达到最高申领月数或者实现再就业。
有些地区,比如天津,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的,剩余失业金在灵活就业登记后一次性计发,不再逐月发放。
在允许一边领失业金、一边缴纳养老保险的地区,失业金可以继续领取,之前4个月的失业金也无需退还。鉴于这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灵活就业后无需重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另外,地区之前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区规定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如果身在这些地区,那么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后,失业金会随之停止发放,医疗保险也需要自费缴纳。
最后:什么情况下,之前领取的失业金必须退回?
但凡是需要退回已领失业金的,一定是存在违规的情况,比如再就业后继续收到失业金的、服兵役后继续收到失业金的、移居海外后继续收到失业金的,这些情况下才需要退还时间节点之后的失业金。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在这一具体问题中,按照现在的政策,绝大部分地区允许一边领取失业金,一边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因此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后,可以继续按月或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金,之前领取的4个月也无需退还,而且不用自费缴纳医疗保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但个别地区不允许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如果此时登记为失业人员并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失业金就会随之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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