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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终止-工伤保险终止参保还能恢复吗

  1. 公司里的工伤保险离职之后是不是可以马上取消?
  2. 伤残鉴定后离职了后续费用还能报销吗?
  3. 工伤没有鉴定下来的情况下,公司要求回去上班可以回去吗?

公司里的工伤保险离职之后是不是可以马上取消

员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单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工伤保险社保中的一项,由单位全额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也就是停保手续。在理论上,员工离职之后是可以马上撤销的,仅仅是在网上操作将员工的状态改为停保状态,但是之前有缴纳的社保费用依然有效是不会退回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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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伤残鉴定后离职了后续费用还能报销吗?

不能报销了。当事人伤残鉴定结束后办理了工伤理赔。理赔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级鉴定费,后期医疗费等等,确定等级后的理赔方案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伤失业补贴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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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社保工伤理赔时,已经考虑根据医疗结纶的后期治疗费用。理赔到位后夲次工伤的报销就己结束了,所以后续发生的费用不能再报销了。

工伤鉴定完后续治疗费还能报销吗?

可以,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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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职期间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离职后

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后,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法律界人士现存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后续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种意见认为,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如果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应由用人单位就超出医疗补助金范围的部分予以承担。

第三种意见,治疗工伤是劳动者恢复身体健康和延续劳动能力的必经过程,劳动者不应为此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报销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

2、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3、工伤认定结论;

4、其它资料。

【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报销流程

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

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之前,首先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_a***_]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工伤没有鉴定下来的情况下,公司要求回去上班可以回去吗?

劳动能力鉴定与回公司上班没有必然的联系。回公司上班不影响做劳动能力鉴定。 但是,劳动者已经康复并且可以上班了,那么说明也可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了,所以尽快去做鉴定吧。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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