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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无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算

  1. 员工工伤,单位没买社保而是买的团体意外险,员工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依据?
  2. 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没有给我上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员工工伤单位没买社保而是买的团体意外险,员工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依据?

一般来说企业单位是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的,但是有很多企业是没有为员工参保的。

团体意外险属于单位给员工的***,不属于单位对员工的责任。员工出险后保险公司赔款是直接赔到出险员工账号的。因此保险公司赔偿了出险员工后仍然有权利要求单位赔偿。当然前提是必须是属于工伤范围内的。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发生了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无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无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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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不赔偿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换句话说,无论买没买社保,单位都要按照工伤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属于工伤情况的,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待认定为工伤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再根据鉴定意见和工资水平计算具体赔偿金额。

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抚养人抚养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又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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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自然千方百计逃避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构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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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办理社保,这个工伤待遇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的赔偿项目要看你的伤残等级,通常包括医疗费、康复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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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没有关系,即使没有上社保的工伤保险,只要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是工伤的,都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参加社保工伤保险,只是关系到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的问题。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用人单位和社保按规定支付,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还是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关键点。

我们职工在发生工伤或类似工伤***的时候,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确实有时感觉很无助。不过不用担心,按照这个程序来,我们就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首先,督促用人单位申请鉴定工伤。一般工伤发生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于30日内向社保[_a***_]申请工伤认定。家属可以在30日之后,再向社保基金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向社保基金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社保基金有权利拒绝支付自家属申请工伤之日起的所有治疗费用,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有人不理解,很恼怒:用人单位也不管,那么职工是不是掉空里了?请接着往下看。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又不想管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这是法律上的一个责任关系,终生有效的。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承担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承担的相应费用。不属于工伤的那么就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了,没有其他待遇了。或许还有一条病***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那么他就应该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相应费用,承担相应支付责任。

如果不支付相应的工伤费用怎么办?难道职工要去走工伤******的道路吗?茫茫***路,不知道要几年。所以,国家很人性化的出台了《社保基金先行支付规定》。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被吊销、拒绝支付相应费用、经诉讼后***都不能执行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都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先保证足够的治疗,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当然具体程序上,那是由工伤认定部门受理之后,向用人单位发放催付通知,用人单位拒绝理睬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然后***用人的单位。

第三,用人单位购买的商业保险能不能抵扣工伤费用呢?

答案是不可以。

我们见过购买职工人商业保险,受益人是用人单位的吗?

商业保险公司会傻乎乎的为企业承担违法的责任吗?

购买的商业保险,受益人都是职工本人。虽然是用人单位的良心之为,但是既不能抵扣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费用,也不能替代工伤保险。当然,如果职工认可的话,那我也没说的了。

比如一位网友问,单位购买团体险没买工伤保险,自己得了工伤六级,用人单位应当怎样赔付呢?

首先,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各种医疗保障费、伙食补助费、甚至交通、食宿、误工、康复等各项费用。

第二,工伤伤残等级的认定费用。

第三,按照工伤认定的等级支付医疗保险基金应该支付的各种赔偿费用。一般就是工伤六级的工伤一次性赔偿金,国家规定是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五六级,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者的,职工如果申请,那么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当然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标准各省市不同,山东省医疗补助金18个月,就业补助金30个月,合计达48个月。你们单位不安排工作,应当要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60%发放伤残津贴待遇。

至于商业保险,单位购买商业保险是属于职工***,就跟用人单位给职工提供免费的住宿早午餐一样。而且,商业保险确定的受益人是职工,跟单位赔偿工伤费用有什么关系呢?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既然没有购买这个工伤保险,那么也就意味着工伤以后,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当然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只要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这里面的社保包含的是五险,也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五大类。

所以您所在的企业单位,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虽然购买了个人意外险,但是个人意外险不属于法定的范畴,所以说不能拿个人意外险来抵消社保的购买。

那么这种情况虽然你不能使用工伤保险,但是因为是单位方面,造成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而产生的费用,所以说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应当替你全额报销所有工伤保险产生的医疗费用。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1、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系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如果未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须依法承担包括被行政部门处罚、员工工伤待遇支付以及没参保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赔偿等等的责任。

2、所说情形用人单位仅仅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根据《保险法》规定,受伤员工应是保险利益人而不是用人单位,因意外险获得的赔偿应全部归属保险利益人即受伤员工,受伤员工仍然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用人单位主张享受工伤待遇。

3、根据办案经历建议: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没有给我上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首先跟你说一下,你如果受了工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享受到以下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赔偿部分包括: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单位赔偿部分包括: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单位没有交工伤保险,那么两部分都应该由单位进行承担。但是如果单位不赔偿,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单位,要求单位赔偿,如果事实清楚,你也申请了工伤认定,也认定成工伤了,这个法律程序还是很好走的,只要单位有钱,赔偿应该不是问题。

麻烦的是,单位没有钱,赔偿不起你怎么办,你还是需要先***单位,然后申请执行,会告诉你没有钱可执行,这时候你可以申请工作所在地的工伤保险赔你,如果他们不赔,你可以***他们,要求工伤保险先行赔付,然后将索赔权转移给工伤保险,让工伤保险代你去找你单位追钱,不过这个也不容易。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单位拒绝赔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其次,再补充 以下其他的情况。

1.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答案是可以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在这次事故中职工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但只要确实是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单位等前提下造成的工伤,就应该给予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虽然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但是却将其折合成现金返给了职工,这样出了事故,用人单位是否要需要进行工伤赔偿?答案也是需要的。因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是法律强制性的,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如果所在单位存在这些将保费折现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

谢谢《今日头条问答老师.悟空小秘书老师》邀请。

关于"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沒有给我参加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的问题?

依法由单位承担,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的。

个人不存在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由单位缴纳。

管见了。

发生这种情况你不要着急,首先要认定工伤及评残,这样解决起来就有证据了。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上工伤保险,职工的伤残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样一来就不用担心待遇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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