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建筑公司不配合,没合同,公司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该怎么办?
我是重庆才邦保险索赔咨询有限公司的执业保险经纪人回答你,认定工伤有很多种材料,有两种或以上的材料就可以申请,一定要去认定,虽然程序复杂,周期长,也一定去走,二看公司商业保险可以赔多少,总之比较复杂,来我公司一一讲解清楚,让你明明白白!
不要打草惊蛇,私底下收集证明你在那个公司上班的证据。比如考勤表、会议纪要的签到表、工人登记造册、工资发放的转账记录等等,然后跟他们公司协商,不行就到劳动局投诉他们!!必须找到公司的软肋,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死定了!
我主张应该先找两到三个工友证人写证人证言,并复印证人身份证。
然后去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你和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
仲裁或***胜诉后凭终审裁判文书和生效证明到当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书下来后再进行劳动鉴定,凭鉴定结论再去申请仲裁,裁决赔偿的金额。
员工不配合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做工伤鉴定的目的,是依法给予各种工伤补贴待遇,如一次性医疗补助等。如果没有工伤鉴定,就没有给予相关补助的基准,也就无法落实相关补助。所以,进行工伤鉴定,争取相应补助,应当是员工主动要做的事才对。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申请即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01
工伤认定
▪ ⑴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②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④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⑵ 工伤认定由谁来申报 ?
工伤认定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害事故发生后,下列人员和组织有权申报工伤:
①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所以,工伤认定申请通常由用人单位主动申报。
②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当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认定而损害职工利益时适用。
③ 工会组织。
▪ ⑶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什么期间内提出?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期间限制的,事故伤害发生后,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应当在有效的期间内提出申请。
对于用人单位或工会来说,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职工来说,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2
劳动能力鉴定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目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_a***_]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的判断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是确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障碍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是受伤害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是受伤害职工获得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职工因工受害后,如果要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在工伤或者疾病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都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对其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作出判断并得出结论,这一结论是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03
救济途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
工伤***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总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如果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劳动能力鉴定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和依据,工伤职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就无法确定,同时也表明工伤职工不愿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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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一、关于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使劳动者可能因此不能从事原本适合的正常职业,甚至可能无法再从事任何工作,但也有可能恢复劳动能力继续从事适合他的职业或工作,而这一切都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
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也表明这些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鉴于此,就不应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实务中也有类似的案例,员工因为不配合鉴定,被***判决不享受待遇。比如,杭州市中级人民***在(2013)浙杭民终字第2123号判决书中这样认为:“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张冬海拒绝参加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故此时张冬海已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要求云森公司支付2012年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上诉理由亦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我个人认为员工不配合做工伤鉴定那是老板违规坑员工的。工伤鉴定是法律规定。法律是公平的,现实中的例子绝大多数是老板不配合,反过来说员工不对,因为老板有律师,就成了员工不做工伤鉴定,我就是这个例子,
首先要跟关心他,让他感觉到有人还关心他,然后慢慢了解情况,以他的立场去想问题,给他说明做工伤鉴定的好处和不做工伤鉴定将来会有什么不便,慢慢引导,我想他肯定会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