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期计发,计算公式是:
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期天数。
生育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根据该地去企业上一年的平均月收入发放,且发放的时间不少于98天,这个费用是由社保局来承担的。
还有一种计算方法是按照职工在生育之前工资水平和物价补贴计算的,这个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金怎么算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天数。(注:***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女人生孩子计算公式?
预产期的计算公式:最后那次月经月数上加9或减3,日子加7。
如果用农历计算,月的计算方法相同,日子上改为加14。比如,末次月经2018年6月1日,预产期月份,6+9=15,没有15月,所以月份为6-3=3,日子为1+7=8,预产期为2019年3月8日。
如果日子相加,大于30或31,日子要减30,月份加1,比如末次月经2018年6月27日,日子为27+7=34,34-30=4,月份就为6-3+1=4,预产期为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