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金没领完再次失业可否续领?
一、就业后再失业未领完的失业金可续领
1.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 失业保险 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也就是说再失业未领完的失业金可以继续领取。
失业金领取结束后怎么再次申请?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一般不可以再次申领的,但是若失业人员无法再就业且距离正常退休年龄不超过2年的,可以在领取期满的次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继续领取至正常退休,领取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可以续领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找到工作后,原则上是不会领取了,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就会知道劳动者已经就业,会依法停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详情可以参照《社会保险法》重新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失业保险金还可以领取上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超过24个月的部分。
***定您上一次失业领取了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就重新找到工作了,第二次失业时还可以领取不超过2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4-3=21)。
失业保险能续领吗?
可以。
失业保险金是没有申领次数限制的,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失业保险缴纳者失业之后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就可以及时的申领,并不是说申领过就不能再申领了。
人社部门表示: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1.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换单位可以连续吗?
可以接续计算缴费年限。当事人缴纳在职人员社保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中途有中断,变更工作单位的,其合并缴费年限不受影响。
只要当事人未曾享领过失业补助金,其总的缴费年限仍然是计算失业补助金领取月份的基础,比如断续缴纳在职社保十年,其失业补助金按规定可领取十六个月。
可以。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调动单位的,在新入职单位可以继续缴纳社会失业保险基金。一旦下岗失业,就可以享受失业人员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可以继交,但必须在两年内补交上。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按保障部门的规定,对于主动离职的员工,失业保险是不能领取的。离职后如果是个体缴费,失业保险也是不能续缴的,除非你可以找到一个用人单位(或挂靠单位),由单位出面为你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