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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交工伤保险-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1. 自己交的职工保险单位没交发生工伤能申请工伤吗?
  2. 社保中工伤和失业是必须交的吗?
  3. 工伤人员到了退休年龄,没交养老保险,津贴该怎么领?

自己交的职工保险单位没交发生工伤申请工伤吗?

可以申请工伤。只要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发生受伤都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这个劳动规定的,是对工人的一种人身保障

工伤申请跟缴纳保险没有必然关系,只要为企业工作,企业就有义务为你购买保险,包括养老医保工伤保险

能申请工伤

没交工伤保险-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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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的情形,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没交工伤保险-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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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没交工伤保险-没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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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保中工伤和失业是必须交的吗?

不可以。在单位工作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得缴纳五险。其中,工伤和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失业保险的话,目前很多地方规定农村户籍职工,个人不交失业保险。 男性生育保险,不少地方规定其未就业配偶报销50%的生育医疗费用,男性可报销实施节育手术的费用等。 社保的特点,首先是同舟共济,大家凑钱保平安保晚年生活;其次是以防万一,所有待遇不一定享受到,比如工伤保险;还有就是劫富济贫缴费基数越高的人,为统筹基金做出的奉献就越多。很多人一辈子都在交失业保险,但是从未失业;很多女性一辈子也没有享受过生育保险,但是也一直在缴纳生育保险。

工伤[_a***_]到了退休年龄,没交养老保险津贴怎么领?

按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参保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社保待遇。如果题主都没有参加社保,领取养老金将无从谈起。至于题主的这种工伤,只有找用人单位要抚恤金

针对这一问题就个人真实观点与看法认为:

一、问题相当复杂

朋友的你为何把一件关乎自身的大事非要等到退休年令了才想到呢?并且又无描述,不知详情怎么判断回复与提供意见与建议,是吧?你觉得呢?仅就个人经验与您分享,必须严肃认真清楚如下问题:

二、工伤认定问题与劳动能力鉴定。可找工伤认定部门。

三、伤残等级/护理等级及再次鉴定与复查鉴定等。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追偿

工伤保险基金代替责任人支付相应待遇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取得对责任人的追偿权,这是由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制度,追偿制度是和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制庋结合在一起的。在充分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有利于维护工伤保险的安全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追偿主要有二种:工伤保险基金代替未交缴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取得对用人单位的追偿权;工伤保险基金代替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取得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综上应细心查阅资料具体咨询社保部门,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与处理,因为法律重事实与证据。

述说如此,你认为如何?大家有更好的意见建议和观点多帮助帮助,记得分享哦…

雁门风正愿为朋友疑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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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正2018\12\15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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