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单位交工伤保险吗?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认定后,单位以职工没遵守单位内部归定提行政复议有用吗?
工伤行政复议有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对相关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先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有。按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限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按《行政复议法》第九条限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申请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提议复议申请。
按《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限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行政诉讼结案要多久?
工伤行政诉讼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期限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行政复议推翻工伤认定后面该怎么办?
如果行政复议撤销了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人社局应当重新进行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