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现在申请工伤,但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 单位不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 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违规操作吗?
- 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没有给我上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现在申请工伤,但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朋友:你这问题这样办。
现在申请工伤,但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因工受伤申请工伤,申请人要有与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用工合同或事实用工证据,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没有为工伤者买工伤保险,工伤者享受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单位用人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要在30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没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之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者如超过一年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那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所以,单位以未买保险不申请工伤认定,只要伤者有用工合同,且受事故伤害还在一年之内,工伤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经治疗后的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等方面的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其相应等级的工伤待遇。作了工伤认定及伤残等鉴定,伤者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那是单位的事,跟伤者没有关系,伤者的相应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看了上述内容,你就应明白该怎么办了。
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武器,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仍然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要由用人单位要赔偿你的损失。用人单位不签字或不同意也可申请工伤认定,记得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就不好办了。
我们的工伤认定是这么一个程序,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要及时辅助做好职工的看护,在一个月之内,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企业不申请,一个月之后,职工及其家属才有权力向工伤基金申请。
工伤鉴定部门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之后,认定是工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各种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拨付相应待遇。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当时没有申报工伤,那一个月之内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承担,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的各种赔偿。
如果单位不给,职工掌握着足够理由和证据。我们职工就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
注意,即使是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我们的工伤保险基金也是会先行给付的。给的标准是完全按照,我们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待遇,没有任何折扣。
这里边其实也是有个过程,工伤基金管理部门在收到先行支付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催付通知。用人单位五个工作日内还没有给付相应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才会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的这部分资金,将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所以,我们劳动者遇到工伤之后,一定要先认定工伤,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基金,我们也可以享受到工伤待遇,这是一个相当人性化的政策。很赞。
单位没有买保险是报不了工伤的,社保局没有备案是不会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只能叫单位赔偿医疗费及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不解决,可以收集相关资料(劳动合同,医院证明等)去劳动局申诉。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拒绝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单位不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单位不买工伤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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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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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违规操作吗?
是违法行为,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没有给我上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发生这种情况你不要着急,首先要认定工伤及评残,这样解决起来就有证据了。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上工伤保险,职工的伤残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样一来就不用担心待遇问题了。
谢谢《今日头条问答老师.悟空小秘书老师》邀请。
关于"我在单位发生工伤,但是单位沒有给我参加工伤保险,谁来承担我的工伤保险待遇呢"的问题?
依法由单位承担,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的。
个人不存在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由单位缴纳。
管见了。
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单位拒绝赔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其次,再补充 以下其他的情况。
1.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答案是可以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在这次事故中职工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但只要确实是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单位等前提下造成的工伤,就应该给予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虽然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但是却将其折合成现金返给了职工,这样出了事故,用人单位是否要需要进行工伤赔偿?答案也是需要的。因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是法律强制性的,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如果所在单位存在这些将保费折现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