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叫医疗保险接续?
简单来说就是,跨省或省内跨医保统筹区就业并参加医疗保险后,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缴费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新工作地,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合并累计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完整、准确。
医保如何转移?
首先应当到医保所在地经办机构中止参保,如果有欠费,应当及时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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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再转入转入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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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医保转移需办理手续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6、医保转移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7、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几班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医保关系转移,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
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怎么转移城市?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医保转移接续转入是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跨省或省内跨医保统筹区就业并参加医疗保险后,可以把在原工作地缴费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新工作地,两地的参保缴费信息合并累计记录,这样就能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完整、准确。
医保转移接续转入是指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的医保关系和资金记录的接续和转移。在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时,需要提供原参保地的医保缴费记录和缴费证明,以及在新参保地的医保卡和***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