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西社保网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

  1. 2019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2. 河南工伤8级赔偿标准?
  3.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4. 河南省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标准是多少?

2019年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付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河南工伤8级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 。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河南省的工伤8级赔偿标准如下:

1. 因工作受到轻微伤害的,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一次性赔偿金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因工作受到较重伤害的,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一次性赔偿金。

3. 因工作导致残疾的,根据产生的程度,分别按照月平均工资的70%、80%、90%、100%进行赔偿,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一次性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受害人工资、受伤程度、赔偿金支付期限等因素而有所变化,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河南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依法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条 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附件)确认。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确认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及工伤职工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期限书面告知工伤职工。

第五条 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用人单位告知的期限内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第六条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用人单位未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第七条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用人单位确认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论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第八条 停工留薪期满或延长期满后,工伤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九条 工伤职工恢复工作后旧伤复发,需要重新确认停工留薪期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其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尚未有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一:《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使用说明

附件二:《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附件一 

《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使用说明

1.本目录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的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最长治时间

河南省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标准是多少?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50元,营养费每天是20元。

解析: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因该项费用的支出是治疗工伤所必须的,也是工伤事故[_a***_]的后果之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nyntq.net/post/7835.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