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新工伤保险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部分改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年12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86号确定,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
2004年1月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新型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确立,也标志着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的工伤保险行政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
以下是 2003 年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及其职工。
2.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以及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3.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民法典颁布工伤保险条例还施行吗?
民法典与工伤保险条例是两个不同法律体系下的规范性文件,且民法典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其内容涵盖广泛,其中关于工伤的规定仅占其中一部分。
因此,民法典颁布后,工伤保险条例作为一部专门针对工伤的法律,在不与民法典相冲突的前提下,仍然有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