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了社保失业以后要怎么样才能领取失业险?
属于参保缴费满1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开通地方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平台查询访问各地的网上服务大厅,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办理相关业务。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购买了社会保险失业险后,如果您失去工作,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册失业:在失业后,您需要及时到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或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和注册。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文件。
缴纳失业保险费:确保您在失业前已经按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一般情况下,您需要连续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待遇。
提交申请:根据当地的规定,填写并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表。申请表中通常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失业原因、就业情况等。
审核和审批:您的申请将会被劳动就业部门或社会保险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他们会核实您的失业情况和符合条件的资格。
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您的申请获得批准,您将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是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领取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或社会保险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领失业金期间交社保了怎么办?
您好: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能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钱帮失业人员交职工医保,不会让失业人员因为没有工作而断缴医保,影响自己的医保待遇,这个钱是由失业保险基金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社保的五险中的失业、[_a***_]和工伤保险,这三类在领失业金期间是不能缴纳的。
领取失业金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当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失业补助金后买社保了怎么办?
1、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用交任何社保的费用的,以后续保时也不用交纳滞纳金,对将来的保障影响甚微。领完后如果是本地人的话,可以到社保局转为个人缴费模式,或是找到新工作单位后,转移到新单位缴费即可;如果个人没有能力缴费或没有单位续交的话,可以作继续封存,直到有缴费能力后。
2、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单位并开始续交社保费用时,单位的人事部会为你办理社保的启封手续的,而不需要你自己去办理,同时次月停止领取失业金。失业期间的社保费用是不用补缴的。
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如何缴纳社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我国绝大部分地区都是不允许自己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但是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我们的个人医保则是会由失业金来给予代为缴纳的,也就是说领取失业金的期间我们的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是可以继续享受的,但是我们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无法继续享受了,并且也无法以个人灵活就业的形式继续缴纳。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你自己不用缴纳社保费用的。你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有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纳的。通俗点说,就是,你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失业保险的工作人员每月给你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时候,他们每月同时就会到养老和医疗保险那里给你缴纳费用的。
失业金领取完毕后缴纳社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办理社保接续。
社保接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