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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1. 工伤保险停交了以后多久显示停保?
  2. 工伤认定终止意味什么?
  3. 工伤保险是不是停了,就失效了?

工伤保险停交了以后多久显示停保?

要看你停保的具体日期,以及单位社保局办理停保业务的日期,基本上在下个月开始停保的,单位去办理会有一个时间差。就能显示停保第二个月。办理离职后,社保通常在十五日内开始停保,具体看单位处理。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社保停保日期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停保后次月就可以看了听保了。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享受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等。

根据我国规定,单位必须为职工按月缴纳足额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执行,职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所需费用将有工作单位全部承担

工伤认定终止意味什么?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就是因为某些原因工伤认定的时效暂时停止。一般来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等这些情况消失的,时效继续计算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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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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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工伤保险是不是停了,就失效了?

  朋友你好!

如果单位里对你停止缴纳工伤保险了,但是,和你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然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不影响你的工伤的申报和对于工伤的认定,只不过,劳动保障部门将不会承担支付你的一切工伤待遇,所有的一切相关工伤待遇,都必须由单位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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