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移社会保险时,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转移,该怎么办?
目前能办理转移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险种都不办理转移。
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转移,因为这种保险是一次性的,到别的地方后可以继续缴纳社保。也会给本人缴纳生育险和工伤险的。这种险工作时有效,工作结束失效。
2、若女职工在新参保地缴费不满一年,需回原参保地开具生育保险缴费证明,两地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可在新参保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于因关系转移形成的欠费,要按时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若有中断,则会影响参保人员发生住院时结算手续的办理。
社保转移是全部都转移吗?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转移是全部都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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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提问,之前在单位缴了4年的社保,后来辞职了,收入有限个人又缴了6年的城乡居民社保,或者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将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划算吗?
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主要是非农户,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一般企业职工,每年缴纳社保费用1-10万不等,将来养老金也是几千到几万!
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般是农户,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每年缴纳社保费用100-几千,性价比高,但是一个月做多领取1000左右!
那么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成居民养老保险转的是哪些呢:
第一、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到居民养老账户。
第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作为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的,并与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年限合并。
但是城乡养老保险的年限是不能转移称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只能金额转移!
所以职工养老保险一旦转移成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不能转移回去了~
这种转移主要适用于2种人群,第一种现在无力承担城镇职工灵活就业的[_a***_],下岗人员,在外务工的农民工!
第二种是养老保险不能缴纳满足15年,政策或者财力无法完成补缴的人群!
然而我们从退休后的待遇上来看,职工养老保险转成居民养老保险是不划算的。
因为职工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要远远高于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的平均水平是3770元/月,每年涨5-8%佰元,居民养老保险则要少得多,今年两次上涨后的基础养老金也只有610元/月,而且调整时间不固定。
养老保险多缴多得,如果经济还可以的话,要尽量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以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转到居民养老保险只是最后的选择。
许多想申请办理跨地区养老保险关联转移都是会碰到那样一个难题
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联跨地区转移接续只转移个人账户一部分,企业交费一部分不转移,是真是***?”
自然并不是!
依据相关要求,缴纳社保工作人员跨地区流动性学生就业转移基本上养老保险关联时,按以下方法测算转移股票基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
转移1998年1月1日以前的,按本人交费总计等额本息***转移;
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内的,按本人缴费工资数量11%记入个人账户的所有储存额(含等额本息***)转移;
转移2006年1月1日以后的,按本人缴费工资数量8%记入个人账户的所有储存额(含等额本息***)转移。
企业交费(统筹基金)
统一按自己1998年1月1日后各本年度具体缴费工资数量12%的总数转移。
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联跨省份转移延续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企业交费一部分一同转移;转移延续进行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规定与转到地个人账户分类汇总,而转移的企业交费一部分划归转到地统筹基金。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联跨地区转移接续?
办理手续繁杂吗?必须跑许多地区吗?无需东奔西跑养老保险跨省份转移延续,在网上就可以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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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转移一般指的就是我们的这个社保关系转移,如果说是跨省区的转移,那么一般情况下个人账户部分的基金和统筹账户部分的基金,都需要同步转移,但是如果不是跨省区进行转移,那么只需要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的基金,不需要转移统筹部分账户的基金。
社保转移主要就是你离开这个工作地区了,那么就要进行社保转移了,比如说你是在桐城是直接更换工作单位,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做社保转移的,虽然说工作单位的名称变更了,你只需要在所在的社保局拿着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变更一下,自己的社保单位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转移的,只有是跨地区之后,才需要做一个社保的转移。
在转移社保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是我们需要转移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因为只有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是需要正常累积计算你的缴费年限的,对你来说是终身待遇有效。也就是说你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具备了一定的累计缴费年限,那么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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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社保转移实际上都是分别转移的,并不是说,你全部能够一次性将你的社保关系转移。一般这个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累积年限的。所以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无需转移的。那么我们主要转移的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
普遍情况下转移失业保险的人群是比较少的,因为绝大多数人是享受不到失业金待遇的,如果你是主动离职的,那么是不能够有失业金待遇领取的,当然如果你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你可以因此直接享受失业金的待遇,所以说失业保险也是没有必要转移的,那么也就是说在转移社保的过程中,通常指转移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因为这两种保险它是可以累积终身的一个缴费年限。
并且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可以办理退休待遇的,养老保险我们都知道在达到15年以上的一个缴费年限就可以办理退休,虽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要求比较长,但是如果你不转移医疗保险的话,实际上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将会变得更短,所以说转移医疗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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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把新生儿户口迁到别人家?
怎样把新生儿户口迁到别人家?
孩子刚刚出生干嘛就要迁到别人?既然有把孩子迁到别人家的打算,那干脆生下来就直接把户口报到别人家不就行了,你家孩子是新生儿,那就是还没上户口,现在就可以直接把孩子的户口上到别人家呀,何必麻烦两次。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可以通过亲属投靠的方式,将孩子的户口落在别人的名下,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家长的***、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孩子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证明。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本省计生关系转移流程?
本省计生关系转移,需要先去转入地计生系统管理员那儿,告知需要将自己的计生关系转入当地,并告知转入理由,提供转入者的***件,然后管理员会在系统上录入你的信息,点击迁移,等待原管理地的管理员同意后,关系就转入了现管理地!
计划生育关系如何转移?
需要在新工作单位确定或户口迁移完成后,到新的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而原计生关系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和新的关系接收地人员会在网上通过WIS系统完成其余的工作。
办理生育证需要通过WIS系统打印,如果管理地和审批地不一致,会出现无法通过系统打印生育证的问题。女性结婚后就应该主动到单位计生部门、户籍地的村(居)委会填写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申请纳入系统管理。如果结婚后没有申请,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时也会被纳入系统管理。
育龄妇女跨省迁移由迁入地和迁出地以纸质形式进行管理移交和信息通报。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将迁移信息通报迁入地,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迁入地乡级或乡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管理回执且备案。
按照迁入地的规定要求,由乡级或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打印《基础信息卡》,盖章后交本人,作为外省***生育管理建档的依据之一。户籍迁入省内的人员,要根据外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的育龄妇女***生育信息,纳入本辖区管理。
扩展资料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