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还可以领取之前的失业保险金吗?
找到新工作之后就不能够再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局触犯的危险。
十年前交的失业保险现在能领吗?
现在不可以申领。
失业后只要三个月内不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金,就视为自动放弃。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10年前交纳过失业保险,现在想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已经不能领了。
领取失业金是有期限的,在失业之日起三个月之内,要向社保局提出申请,领取失业保险的申请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
10年前交了失业保险还有用吗?
10面前买的没有用的呢。失业保险要失业的时候有继续买才行,断买了就过期了,不能领取失业补偿金了。所以,工作一定要用人单位购买五险。题主现在失业,那你失业之前是在哪里上班呢?单位没帮您购买社保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
失业保险必须在最后一个单位交满一年才能领取吗?
申领失业金的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首先,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说失业人员和原工作单位属于应参保对象。目前,全国统一规定的参保范围是: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这里所说职工是指有城镇户口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职工,一般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和***人员。另外,一些省市区规定,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也在参保范围之内。参保后,单位和职工还要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如单位是新成立的,参保缴费不足一年,但职工在其他单位工作过,累计缴费时间超过一年的,失业后也可以申领保险金。 其次,失业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单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此做了规定:一是终止劳动合同的。包括劳动劳动合同期满和双方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二是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是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及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在此情况下职工辞职不能视为本人自愿。 最后,失业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还应表明自己有继续工作的愿望。虽然失业人员有选择就业和不就业的自由,但如果失业人员申领保险金,就必须有求职的要求。这就要求失业人员积极主动利用各种就业机会和就业项目,尽快实现就业。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衡量标准。
退休前几个月失业有失业保险领取吗?
退休前1年失业了,可以先领取失业金,等到退休时再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_a***_]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 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2、补交时须提供: 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