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能同时主张赔偿吗?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 工伤保险报销完事的时候,给不给理赔清单,还是直接给打钱就完事了?
- 300元团体意外险工伤怎么赔偿?
- 中国人寿工标赔付标准?
- 100元的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和安全责任险能同时主张赔偿吗?
感谢邀请回答问题
因曾任职制造生产的企业,为了分担企业经济风险,除了依照社会保障制度下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受意外伤害、职业病危害的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但是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障标准和赔付额较低,且认定程序复杂、严格。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推动下,通过市场化运作的一种保险机制,它具有保费较低,每人平均200元,赔付标准较高,死亡一人可赔偿20万元,而且赔付及时,覆盖范围广,可为第三者提供赔付,投保流程简便等特点,是对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与工伤社会保险是并行关系。基于这样的原因交过工伤保险后依然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是考虑重要一点是发生工伤事故,要看责任属于责任方是哪个?如果是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获赔双重赔偿。但是如果劳动者是遭受工伤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由第三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是所说的***用“混合模式”。
若您觉得此回答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请点个赞或评论一下吧!
如果喜欢职场和管理知识,请关注本头条号阅读相关文章。
有您的关注是对我的鼓励和推动我前进的最大动力!
谢邀。
在回答问题之前,把之前其他人回答的问题全部浏览下,有些回答问题的人将“安全生产责任险”理解为雇主责任险,这是完全错误的。小编曾在电力行业待过,安全生产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是有质的区别的。这里也可以明确的告诉楼主: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可以同时主张赔偿的。下面从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具体功能作用方面来分析:
一、从《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法条来看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定义及功能区别:
《工工伤保险》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切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第六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从上面法条我们来分析二者的区别:
1、二者所归属管辖的法律不相同:工伤保险是由《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并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和约束当事主体的关系。安全生产责任险时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受其调整和约束当事主体关系。
2、二者办理的强制性不同:工伤保险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是法律强制性义务,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不是所有单位都应当缴纳,而是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必须缴纳,其余行业是鼓励缴纳。(注意:法律术语上的“应当”一般表示必须和应强制性履行。)
3、二者缴费的主体有所区别: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涵盖了范围广泛的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而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的主体为生产经营单位,并且是与高位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于普通的低危的服务性行业并无强制规定需要投保。
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享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待遇的同时,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意味着二者是可以同时赔偿的。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按照本办法请求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因此,从这条可以看出,缴纳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人员应安全生产原因受伤的是可以获得工伤赔付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赔偿的。并且安全生产责任险将享受待遇的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注意“职工”的用词,意味着工伤保险只是调整的前提是双方具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比如说雇佣关系是不受工伤保险调整的。
而安全生产责任险用的词是“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意味着安全生产责任险几乎是对缴纳保险的用人单位的全员覆盖的,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因此,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
三、这里简单的说下小编之前所待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方式吧:
虽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责任险由企业缴纳。但现实操作中,安全生产责任险一般缴纳的人群主要是企业法人、[_a***_]人、安全生产具体责任人。小编曾待过的企业是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公司总部要求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安全生产责任人都必须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在缴费当年未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将所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保费退还给缴费者个人,并有安全生产奖励。对于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会依照相应的比例扣除个人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扣除的剩余部分依然会在第二年予以返还。
这样做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这样能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强大的制约和激励。安全生产表现好的给予激励,安全生产形势差的给予惩罚。
工伤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劳动者在工伤发生过程中是免责的。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措施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也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如果你单位为你参加了工伤保险,则工伤赔偿是由工伤基金承担;如果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再通过向用人单位***获得双重赔偿。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如何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赔偿相应的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报销完事的时候,给不给理赔清单,还是直接给打钱就完事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供理赔清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九条 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300元团体意外险工伤怎么赔偿?
企业给员工购买工伤意外险,一旦在工作过程中因公受伤,工伤意外险的赔付标准这样的,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国家强制性给劳动者购买,个人不缴费。
而团体意外险也是单位购买,是员工因公发生意外时,根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障情况来确定理赔金额。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事故鉴定,获得赔偿。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了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其他情况(伤残待遇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级别和赔偿项目的会有所不同。不同地区的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也***有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作用相似,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它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产品,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的。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之后,一旦投保了商业意外保险,可以在意外险赔付之后,工伤保险也可以再次赔付。
综上所述,企业给员工投保了工伤意外险,如果员工一旦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事故鉴定,获得赔偿。其中,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了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中国人寿工标赔付标准?
2017年中国人寿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0元的工伤赔偿标准?
一、每年100元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按保险合同规定赔付。
买的100元意外险,是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按合同约定赔付,并非是按法律规定赔付,而各个险种、保险公司均由差异,而商业保险是按人身伤害鉴定标准赔偿,并不是按工伤鉴定标准赔偿,当事人还须申请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按鉴定的等级,对照合同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