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工伤八级2020年赔偿标准?
长春市工伤八级是指由工作所致的病或者工伤导致的疾病,造成劳动能力下降20%至30%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金 = 工伤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80% × 伤残等级系数 × 赔偿期限系数。其中,伤残等级系数和赔偿期限系数由各地的工伤保险机构制定。
以长春市为例,根据《吉林省工伤保险金支付标准及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规定,长春市工伤八级的伤残等级系数为0.25,赔偿期限系数为2。***设该工伤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其工伤保险金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金 = 5000元 × 80% × 0.25 × 2 = 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赔偿标准,请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或者律师进行咨询。
2021年长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览 每人每月增加多少?
二)、调整标准
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216元;
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204元;
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92元;
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80元;
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68元;
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44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2082元;
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967元;
***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851元;
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735元;
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620元;
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388元;
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的月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1928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542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1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