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战老兵养老保险新政策出台_请问是什么?
执行以下政策:
1,根据现行养老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参战老兵在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由本人申请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如继续缴费至满65周岁,仍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条件,可向继续缴费地社保局申请将不足15年的部分一次性趸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主要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2007]2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后按规定缴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如尚未参保登记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市社险办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1年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有哪些?
(1)、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或中断缴费的;
(2)、养老保险补缴基数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3)、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 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一次性补缴:前两年,广东、河南等部分地区制定了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以广东为例,农村户口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用9万元,每月可领取1200元左右的养老金。要知道的是,一次性补缴属于地方性质政策,具体是否可以补缴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二、累计补缴满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继续补缴社保至满15年,然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需要知道的是,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不再继续承担相应的缴费,所有费用都需要个人全部承担。
三、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社保断缴后,除上述两种追缴政策外,还可以依法将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然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与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还存在差异,***也不完善。另外,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也是需要个人完全承担,而且,待遇也大大不如职工养老保险
2021养老金补缴新政策为达到六十周岁并且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四十五岁周岁不满六十周岁并且没有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十五年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的补缴对象含有公司的职工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因为各种理由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者欠费的;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中断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