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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宁市工伤保险怎么报销,工伤赔付标准
1、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伤残赔偿: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按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享受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工作;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3、未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发生工伤的,由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和第117号令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第117号令规定新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护理: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的赔付:意外险: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可按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理赔保险金。
5、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
南宁市五险最低标准: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在广西南宁市,代理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养老保险方面,单位需缴纳员工每年平均工资的60%至三倍的20%,而个人需缴纳8%。这意味着,如果员工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单位将缴纳1000至3000元,而个人需缴纳400元。医疗保险方面,单位需缴纳8%,个人需缴纳2%。
南宁市的五金一险具体缴纳比例如下:首先来看养老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1%,个人则需缴纳8%。接着是医疗保险,单位每月缴纳9%,而个人需缴纳2%,外加10元的大病统筹,该部分主要用于住院费用。失业保险方面,单位每月缴纳2%,个人需缴纳1%。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单位每月缴纳0.5%,个人无需缴纳。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_a***_]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等。
个人,8 说明:2013年南宁社平工资:28467元,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社保基数最低标准:1708元 2013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3年度南宁市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402元,合计为2804元。
南宁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南宁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方式为:本人工资乘以停工留薪期的月数。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公式为:本人工资乘以9个月。若解除劳动关系,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九级伤残职工可获得9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外,赔偿还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及护理费用。这些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当劳动或聘用合同到期,或职工主动提出解约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已过期,用人单位是否还需承担责任?
工伤认定已过期,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责任,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据此剥夺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故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工伤认定已过期,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责任。以下是具体说明:工伤认定过期不影响赔偿权利: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仅意味着行政程序的不再适用,但并不剥夺劳动者有权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
如果工伤事实明确且被直接认定,尽管认定已过期,但用人单位仍可能需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来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参照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另一种可能是,工伤认定过期后,案件可能参照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来处理。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需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则在此期间产生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它将需要承担额外的经济责任。